荒村被卖女握锄头砸烂重男轻女第224章 公堂奇景
赵小满于故纸堆中寻得的“在室女分三成”之前朝律条残文如同在黑暗的隧道中窥见的一线微光虽微弱却指明了方向。
她与王二婶、刘氏、春兰仔细商议后决定不再与刘虎在乡间纠缠直接将这场争产案告上县衙要求依据情理并参考古律遗意对刘老栓遗产进行重新分割确认刘氏对部分田产的继承权并明确春兰对所垦荒地的所有权。
消息传出赵家屯再次轰动。
女儿告兄长争产这在本朝简直是闻所未闻的奇事!支持者盼着立身堂能再创奇迹打破陈规;守旧者则嗤之以鼻认为赵小满等人是异想天开必遭官府的训斥和律法的驳回。
升堂之日县衙外照例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
公堂之上王县令依旧端坐只是脸色比上次审理张屠户时更加复杂微妙。
他实在不想接这种挑战纲常伦理的烫手山芋但碍于立身堂如今的声势和赵小满那“较真”的性子又不得不受理。
刘虎跪在堂下一脸的有恃无恐他坚信“父产传子”是天理王法自己稳操胜券。
赵小满、刘氏、春兰则跪在另一侧神色肃穆而坚定。
“啪!”王县令例行公事地一拍惊堂木(换了个新的)“下跪何人所告何事?” 赵小满陈述案情条理清晰从刘氏侍疾尽孝到刘虎停尸夺契再到春兰垦荒之功最后提出诉求:请县尊明察依情依理并参考古之良法分割遗产以彰公道。
刘虎立刻大声反驳:“青天大老爷明鉴!祖宗的规矩儿子的家业由儿子继承这是天经地义!我妹妹嫁出去又回来那是她自家的事哪有回来分娘家产业的道理?我堂妹更是外姓人垦荒也是帮自家伯父哪有占地为王的道理?她们这是胡搅蛮缠!” 王县令捻着胡须面露难色习惯性地想和稀泥:“嗯……刘氏侍奉父亲其情可悯;春兰垦荒亦属勤勉。
然则律法所重在于纲常秩序。
‘父产传子’乃维系宗法之根本确无‘女承父产’之明条啊……依本官看刘虎作为长子继承田产乃是正理。
至于刘氏和春兰的辛苦可由刘虎从田产收益中酌情给予一些钱粮补偿以全兄妹之情你看如何?” 这又是典型的“各打五十大板”、“维持现状”的官僚套路。
刘虎闻言暗喜。
刘氏和春兰则面露焦急失望之色。
就在此时赵小满再次开口声音清越:“县令大人律法虽无明条准许女承父产但亦无明条禁止在特定情况下女儿享有部分资产以补偿其付出、保障其生计。
且我朝律法多承前制民女偶得前朝《梁律·户婚令》残卷其中明确载有‘诸户绝资产……在室女分三成’之条款!足见古之立法者亦并非完全漠视女子之权益!今刘家有子虽非‘户绝’然刘氏侍奉父亲终老其付出远超寻常比照此律精神予以部分田产焉能谓无据?” “前朝律令?”王县令愣了一下皱起眉头“前朝旧律岂能适用于本朝?此条……本官为何从未听闻?赵小满你休要杜撰!” 他确实没听说过这条甚至怀疑是赵小满编造的。
“大人若不信可当场查验!”赵小满似乎早料到他会如此说从容应道。
“查验?如何查验?莫非你要本官现在去故纸堆里翻找不成?”王县令有些不耐烦。
就在这时春兰猛地抬起头朗声道:“大人!民妇刘春兰虽不识字但那条款赵姑娘念与民妇听过数遍民妇已牢记在心!大人若需查验民妇可当场背诵!” “背诵?”王县令和堂下众人都是一怔。
一个农妇要当堂背诵律文? “准!”王县令倒是生出几分好奇也想看看她们搞什么名堂。
只见春兰深吸一口气目光澄澈面对公堂之上用一种与她农妇身份截然不符的、清晰而坚定的语调一字一句地背诵起来: “《梁律·户婚令》第七卷第十二条:诸户绝无子孙继绍者其田宅、浮财、牲畜、奴婢皆为其资产……其在室女可分得资产三成以为妆奁或赡养之资……余者没官……” 她背诵得并不快偶尔略有停顿仿佛在回忆但条款核心内容“在室女分三成”以及上下文关键词语竟被她复述得八九不离十!对于一个不识字、全凭记忆的农妇而言这简直是奇迹! 公堂上下一片寂静!所有人都被镇住了! 王县令张大了嘴巴难以置信地看着堂下这个看似普通的农妇。
他能坐到这个位置自然有些见识从春兰背诵的用语和结构来看这绝非临时杜撰确像是律法条文!她竟然真的背出来了?! 刘虎也傻眼了他完全没想到对方还有这一手。
赵小满适时补充道:“大人春兰姐所背正是民女于残卷中所见。
虽前朝律令未必直接适用但其立法精神‘承认女子在一定情况下享有继承份额’却可为民朝参酌!请大人明鉴!”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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